7月22日,据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金华分行)被行政处罚,罚款总额14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据悉,宁波银行金华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包括: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第三方证券存管账户、流动资金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导致对公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存款。
此外,唐晓明对宁波银行金华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第三方证券存管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金华银保监分局对其给予警告